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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省首创 全域推进 全面发力 《广安市“政协+检察”公益保护协同监督工作办法(试行)》出台
作者:张芳 来源:社法委 发布时间:2024年09月04日 点击数:

  

近日,市政协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《广安市“政协+检察”公益保护协同监督工作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办法》),探索构建新时代公益保护“政协+检察”协同监督新模式,促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,共同提升公益保护质效,助推高质量发展。据悉,以市县整体联动、全域全面覆盖的方式推进此项工作,在全省尚属首次。

《工作办法》厘定在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开展协同监督工作。明确服务大局、公益保护、问题导向、协作配合、保密等五大工作原则,为协同监督提供方向指引和基本遵循。建立健全责任落实、联络沟通、衔接转化、办理反馈、智力支持、成果拓展等六大工作机制,保障协同监督工作既规范有序又精准有效。

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,《工作办法》科学设定协同监督工作流程。明确将市政协监督议题和检察公益诉讼重点工作有效衔接,对政协提案、社情民意信息及委员意见建议中发现的线索,及时向检察机关转送,检察机关可以邀请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全过程,政协委员可通过现场勘查、磋商、听证、评估、专家意见等形式参与案件调查。

《工作办法》特别规定,市政协针对检察建议书中社会影响大、群众关注度高、具有普遍性或共性的问题,可进行专题研讨,形成监督意见报告,及时报告市委或抄送有关方面,实现政协监督意见与检察建议的高度协同配合,联手推动个案背后共性问题的制度性解决。

《工作办法》提出,市检察院可聘请具有行业背景、专业能力或者有其他优势的政协委员担任“益心为公”志愿者,参与案件办理;市政协对涉及公益保护协同监督领域的会议和调研视察活动,可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,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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