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22年12月22日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)
因任职年龄到限、职务变动、工作需要等原因,本人请辞,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,(按姓氏笔画为序)万良政、王小明、田运富、朱小龙、任峰、任晓梅、刘勇(纪委)、张小刚、张志军、欧光贵、雷晓琴11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。